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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促共治 公益司法显担当

2025-04-18 08:39:45来源:西部法治报-西部法制传媒网

《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明确规定,海拔2000米以上秦岭核心保护区不得进行与生态保护、科学研究无关的活动。四被告公司无视《条例》规定,多次组织大量人员进入秦岭核心保护区开展登山、穿越活动,不仅破坏了当地的植被土壤、侵扰了动物栖息繁衍,而且给秦岭核心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完整性造成严重威胁……”4月17日,西安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铁中院)在案发地宁陕县广货街组织巡回审判,对4起非法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民事公益诉讼案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责令四被告立即停止组织人员进入秦岭核心保护区登山、穿越,分别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15000元、6500元、5000元、4600元,要求四被告在省级媒体公开道歉。

这是继西铁中院在子午峪保护总站、西北政法大学巡回审判后对组织“非法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系列案进行的一次集中审理、集中宣判。西安市秦保局、宁陕县有关行政机关、志愿者、周围群众、媒体记者共100余人“零距离”观摩了案件庭审。

经审理查明,2024年1月至12月,四被告多次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APP等网络媒体发布组织“非法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的招揽广告,以提供车辆、规划路线、向导带队等噱头先后组织了180次5000余人进入箭峪岭、东梁、光头山等秦岭核心保护区开展登山、穿越活动,给秦岭核心区生态环境造成了不可逆的破坏。

“案结事了”不是环资审判的初衷,融入社会综合治理、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平衡才是环资审判追求的目标。

庭审结束后,西铁中院联合铁检分院、西安市秦保局、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宁陕县法检两院、安铁法院、秦岭南麓检察院、长安区秦保局、广货街镇政府、环保公益组织、周边群众举行了“治理非法穿越 守护秦岭祖脉”生态保护公益活动,深入广货街镇蒿沟村附近的秦岭山区实地查看是否存在非法开垦、采石、采砂、取土、乱砍滥伐、毁林挖草等违法犯罪活动,森林火灾应急管理、病虫害防疫相关制度落实是否严格,是否还存在私搭乱建现象,在沿途通过案例剖析、现场宣讲、答疑解惑等方式向群众普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对沿线的垃圾进行清理,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

“秦岭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为依法规制非法穿越活动,西铁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全省环资审判先行军和集中管辖优势,加强与铁检分院、西安市秦保局、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及非法穿越活动较为突出的西安市长安区、安康市宁陕县的公检法机关、街道乡镇政府的协作配合,建立了联合巡山、共建基地、巡回办案、法治宣传等联动机制,尤其是通过近期分别在秦岭南北两麓、省属高等院校等地巡回开庭、宣判的一批组织非法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明确了组织非法穿越破坏生态应承担生态修复赔偿责任的鲜明导向,对丰富秦岭生态保护‘工具箱’,完善刑事、民事、行政立体责任追究机制,构建全链条秦岭生态保护体系具有重要示范意义。”西铁中院副院长王琪轩说,“下一步我们各方将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综合施策,做实违法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协同取证、跟踪监督、裁判追责等方面的工作联动,加大行政处罚、刑事惩戒和民事追责力度,综合运用刑事、行政和民事公益诉讼等手段全链条、全方位追责,形成严厉打击破坏秦岭核心保护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实现一案办理到一域治理的良好效果,有效保护秦岭原始生态系统的独特性、完整性、原真性,让秦岭美景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记者 魏鑫)

https://www.xbfzb.com/2025-04/17/content_11142606.html

编辑:陈陈  审编:益申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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