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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天津市委举行“典·范课堂”青年社会组织沙龙活动

2020-09-04 10:53:07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一步强化学法懂法、敬法守法、护法自觉,近期,团市委联合天津市民政局、河西区人民法院,在天津市社会组织党群活动服务中心举办了“典·范课堂”青年社会组织沙龙活动,目前已经举办了两期。

来自河西区人民法院的徐晨法官聚焦《民法典》中有关社会组织发展的关键问题,从专业的角度,阐释了《民法典》的新规定新概念和新精神,结合社会组织在运行过程中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及侵权、责任等有关事项,通过通俗朴实的语言、列举了紧密相关的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为青年社会组织代表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青年社会组织提出了专业而又实际的问题:在社会组织作为民事主体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如何得到法律的有效救济;在组织活动的路途中,参与者遇到意外该如何理清法律关系以及房屋租赁、居住权……对于这些法律问题,徐晨法官结合实际办案的经验进行了详细分析,给予了专业解答。

天津市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中心戴开保主任结合多年从事社会组织孵化管理的经验,从依法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入手,分别从规范意识、风险意识、财会管理等规范化运行类知识,以及党建工作、专业化方向指引和如何做好创投项目等方面进行了讲解和案例分享,针对社会组织发展中容易出现的管理空白点等薄弱环节进行了专业讲授。

参加培训的社会组织负责人针对社会组织如何开展党建工作、如何进行项目孵化和专业管理、如何进行规范管理项目资金,尤其针对社会组织如何申请创投项目和进行备案管理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问题,戴开保主任都一一给予了回答,并就志愿活动中如何避免风险进行了提示。

团市委二级巡视员莫洪胜参加了沙龙活动,在交流中指出,青年社会组织是共青团服务青少年的工作伙伴,在协同合作的工作体系下,要充分认识实施《民法典》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要真正使《民法典》成为青年社会组织必须遵循的基本规范,成为社会组织的行动指南,要在服务青少年的工作中找准位置,承担起责任,继续在服务青少年成长、助老助残、婚恋交友、扶贫救灾等基层社会治理领域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编辑:admin  审编:木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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