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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布低温蓝色预警 我市发布延长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的通知

2018-12-31 16:10:55来源:开封市文广新局

农历十一月廿五

河南省发布低温蓝色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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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重污染天气

橙色预警(Ⅱ级)响应的通知

本台消息,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会商结果及最新数值模式预报结果,12 月31 号我市将可能出现中度或重度污染过程;2019 年1 月1 号至 3 号,我市将可能出现 1 至 2 天严重污染过程。为最大程度减轻污染、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经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研究决定:延长我市橙色预警(II级)响应,预警具体解除时间根据临近空气质量预报结果另行通知。

关于延长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重污染天气管控各成员单位、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督察组:

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会商结果及最新数值模式预报结果,2018年12月29日夜间至30日,我省部分地区或出现短时重度污染过程;12月31我市将可能出现中度或重度污染过程;2019年1月1日至3日,全省高湿静稳现象显著,污染加重,我市将可能出现1至2天严重污染过程。为最大程度减轻污染、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的紧急通知》(豫环攻坚办〔2018〕81号)和《开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汴政〔2018〕61号)要求,经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研究决定:

一是延长我市橙色预警(Ⅱ级)响应,预警具体解除时间根据临近空气质量预报结果另行通知。

二是各县区各成员单位按照市环境攻坚办《关于调整重污染天气 响应级别为橙色预警(Ⅱ级)响应的通知》(汴环攻坚办〔2018〕832号)文件要求,继续严格执行管控措施,严格开展强化督查,确保各 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以降低不利气象条件对我市空气质量的影响。

三是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各县(区)要于每日上午 9时和下午17时前,将重污染天气管控情况和督查情况汇总,通过“河南省污染天气信息管理系统”报市环境攻坚办,各成员单位、市环境污染防 治攻坚战督察组于每日上午9时前通过邮箱,准时、详尽地将前一日重污染天气管控情况和《开封市污染天气应急督导情况统计表》报市环境攻坚办。

四是市环保局、开封电力公司于每日上午10时前将全市涉气企业每日污染物排放情况和(Ⅱ级)响应管控企业、错峰生产企业每日用电量情况发至市环境攻坚办应急管控组邮箱。

编辑:木易  审编: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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